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招聘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19-03-26 16:41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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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2017〕37号)以及《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2011〕10号)的有关规定,为全面提升我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彰显滨海新区各项服务水平,拟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关村科技园

    3.招聘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4.主要职能:在相关产业领域开展专利审查与确权、快速维权、保护协作、专利导航等专业性服务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1.招聘岗位名称:专技岗

    2.招聘数量:10名(具体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7日之后出生,含本日);

    4.所学专业应为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博士、留学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近的,符合条件者可以报名,其中留学生需办理并取得教育部认证报告;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截止2019年3月须满12个月,

    首末月按整月计算。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5.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干部人事处。

    (一)  发布信息

    2019年3月27日在北方人才网专题版块(网址: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www.tjtalents.com.cn)发布公告,同时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http://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http://scjgj.tjbh.gov.cn同步发布公告,公告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4月8日9:00至4月14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4月8日9:00至4月15日16:00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为:4月16日9:00至16:00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与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提供相关材料,凭相关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等材料,可减免考务费用。

    减免手续办理时间:

    2019年4月15日  上午8:30-11:30

    减免手续办理地点: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滨海新区分部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碧海鸿庭F-24)

    (三)笔试
         笔试共2个科目,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时间定于4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 4月18日9:00开始至2019年4月20日16:00结束,从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打印。

    笔试成绩核算:总分为100分,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各占5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2个科目均不得缺考,缺考者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拟发布时间:2019年5月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公示不少于7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学信网验证备案表;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瞒报,一经查实不予录用,并按违约处理);

    6.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书及社保缴费证明,截止2019年3月须满12个月,首末月按整月计算。

    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90元(2个科目),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知识考试(笔试)与结构化面谈结合形式,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定于5月18日、结构化面谈定于5月19日。

    专业知识主要考察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委托专业机构命题、阅卷,不指定培训机构和辅导用书,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线。

    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1名为主考官。

          结构化面谈成绩计算方法: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计分时每项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主考官的分数保留),将保留分数的5位考官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项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即为报考人员的面试得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面试成绩由专业知识与结构化面谈成绩按照4:6比例合成为百分制。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参加体检人员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者,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照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再出现成绩相同者,采取增加总成绩小数位数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在报名网站网上另行发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考察报告,经考察,用人单位认为不宜聘用的人员,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聘用,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在体检、考察阶段,如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八)公示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统一在报名网站、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拟聘人员放弃、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将对拟聘人员岗位要求的证件等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者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办理入职手续后,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市场监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   022-6530545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监督电话: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  022-65305090

               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022-65306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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