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的通知 |
关于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的通知
各功能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街镇及有关单位:
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简称“保护中心”)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设立,面向高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对在保护中心备案成功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申请快速预审、专利复审及无效请求快速预审、专利权评价报告快速预审服务。
为服务滨海新区高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鼓励技术创新,确保保护中心优质服务资源切实服务于技术创新能力强、专利申请质量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突出的优势企事业单位,保护中心拟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请时间
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17日。
二、备案申请条件
申请备案主体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登记注册在滨海新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主要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智能测控装置、智能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重大成套设备制造、智能加工装备、增材制造、工业机器人及高档数控机床、智能机器人及相关硬件、航空装备制造、其他航空装备制造、卫星装备制造、卫星应用技术设备、铁路高端装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装备制造、轨道交通其他装备制造、高技术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新能源汽车装置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相关设施等)或生物医药产业(生物药品、生物食品、生物燃油、生物农业用品、生物化工用品及其他生物制品、生物医疗设备、生物相关设备及仪器制造、农业生物技术、林业生物技术、畜牧业生物技术、渔业生物技术、环境治理生物技术、医疗卫生生物技术、创新型化学药物、现代中药与民族药、高端医疗仪器设备等);
3.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及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4.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三、备案申请材料
1.《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附件1),加盖公章;
2.《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主体信息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备案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保护中心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形成拟备案申请主体名录,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3.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确认后,形成备案名单;
4.保护中心将备案名单进行网上公告。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功能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街镇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工作;
2.申请单位需认真阅读《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试行)》(附件3)和《承诺书(试行)》(附件4);
3.申请单位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和《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主体信息汇总表》;
4.申请单位请于4月17日17:00前,将纸质备案申请材料面交至或邮寄至滨海新区响螺湾迎宾大道国泰大厦1707室,邮编300452。同时将电子版备案申请材料以“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形式命名,发送至邮箱bhxqipo@126.com。
附件:1.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
2.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主体信息汇总表
3.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试行)
4.承诺书(试行)
2019年3月27日
(联系人:李凯锋、张颖;联系电话:65369970、65369973,18102085040)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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