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张学平: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现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津市监滨塘沽听告〔2019〕1号)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张学平《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2019年6月4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备案序号:津ICP备18007535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602000429号
网站标识码:1201160080
联系方式:022-6530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