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屋满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询问通知书(津市监滨杭州道询〔2019〕5163号)送达公告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天津市屋满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现将《询问通知书》(津市监滨杭州道询〔2019〕5163号)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通知书内容如下: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询问通知书
津市监滨杭州道询〔2019〕5163号
天津市屋满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为调查了解 你公司涉嫌逾期未办理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一事,请于收到《询问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路2419号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道所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其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办案人员:牛小强、刘瑞国
联系电话:022-66300879
公告日期:2019年7月19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80
联系方式:022-6530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