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利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询问通知书》(津市监滨汉沽询〔2020〕1号)送达公告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天津市利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现将《询问通知书》(津市监滨汉沽询〔2020〕1号)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通知书内容如下: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询问通知书
津市监滨汉沽询〔2020〕1号
天津市利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为调查了解你公司涉嫌逾期未办理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一事,请于收到《询问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市场监管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河西三经路30号)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其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办案人员:杨建伟 、 张天程
联系电话:022-25694868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0年1 月21日
公告日期:2020年1月22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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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标识码:1201160080
联系方式:022-6530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