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鸿鲤鱼商贸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天津鸿鲤鱼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市聚金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局依法查处的天津鸿鲤鱼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市聚金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案已调查终结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0年3月13日
附件:1.天津鸿鲤鱼商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2.天津市聚金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80
联系方式:022-6530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