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雅韵烟酒店(王高见)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雅韵烟酒店(王高见):
为调查了解你涉嫌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相关事宜,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现将《询问通知书》(津市监滨海滨询〔2020〕105号)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年6月3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
津市监滨海滨询〔 2020〕105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雅韵烟酒店(王高见):
为调查了解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相关事宜,请你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滨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滨海新区大港振兴路4号)403室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身份证复印件
2. 经营食品的进、销票据、记录,供货商资质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办案人员:马孟维、范伟
联系电话: 63101878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3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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