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赛格英纳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逾期未变更法人行政处罚告知公告送达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天津赛格英纳科技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天津赛格英纳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在规定期限内逾期未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其行为违反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及第八条的规定,我局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现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果主张以上权利,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2020年6月30日
附件:1.相关企业名单
2.相关企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附件1
相关企业名单
1.天津赛格英纳科技有限公司
2.天津易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3.天津富美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天津诺华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天津颐事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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