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关于推荐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17 10:27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障碍语音播报

    关于推荐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

    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考试机构:

    根据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市市场监管委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行政许可相关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规〔2020〕6号)(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以下简称考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相关工作,市市场监管委拟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备选库,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申请。拟申请的考试机构通过提交书面材料的

    方式向滨海新区市场局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等相关内容,于2020年9月25日前报送。

       二、现场核查。依据《考规》和《通知》的要求,新区

    市场监管局对提出申请的考试机构的考试项目逐项进行核查,核查结果符合要求的,填写《推荐考试机构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2)并加盖考试机构、发证机关公章后,报送市市场监管委相关部门。

       三、现场复查。自9月20日起,市市场监管委相关部门将组织核查小组,陆续对各区推荐的考试机构开展现场核查。核查形式以查阅资料、现场勘查为主。核查小组由2名以上考试机构专家组成,市市场监管委、推荐考试机构的各发证机关派员监督现场核查工作。考试机构的备查资料按照《天津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资料核查清单》(附件3)准备,现场核查依据《考规》和《通知》的要求,对考试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实操题库、考试场地、考试制度等内容进行检查,具体现场核查时间以通知为准。

       附件:1.《市市场监管委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行政许可相关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规〔2020〕6号)

    2.推荐考试机构基本信息统计表

    3.天津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资料核查清单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7日

    (联系人:于刚; 联系电话:66897878;报送邮箱:tzsbagwxk2017@163.com)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本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