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2023年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319-9915-2023-00083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特监〔2023〕5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2-27
发文日期: 2023-03-06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特监〔20235

关于印发《2023年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执法支队,滨海新区检验检测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滨海新区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工作要点


2023年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市场监管委工作要求,深刻把握“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突出风险防控,健全责任体系,深化改革创新,夯实工作基础,重点开展好“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保持全年全域特种设备安全稳定,为新区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坚持党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1.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理解深入把握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围绕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具体任务,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抓好落实,以扎实的工作成绩体现学习成效。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和纪律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虚心接受行风监督,持续弘扬“四特精神”,树立为人民群众服务、为企业服务的鲜明导向。

二、强化风险防控,守牢安全底线

3.持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将双重预防机制与现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相结合,细化具体方法措施,指导企业将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机制纳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组织推动50台(套)以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以下简称“充装单位”)、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等重点领域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开展安全评估,梳理重点企业安全风险,切实提高新区企业安全生产的防控能力和水平。

4.强化重点整治力度。科学制定2023年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严格落实检查发现隐患100%闭环整改要求,狠抓生产和使用环节安全。进一步强化电梯维保、场(厂)内机动车辆及流动式起重机械使用等重点环节,涉及危险化学品和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工业管道、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供热锅炉等重点设备,以及公众聚集场所、“两工地”外施工工地、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行动。

5.做好重要时期安全保障。做好全国“两会”、复工复产、暑期汛期、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的特种设备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精准对接任务需求,严格落实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处置突发情况,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6.加强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开展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获证单位证后监督检查,对充装单位开展全覆盖年度监督检查,加大对自我声明承诺换证单位及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生产单位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工作质量监督,规范考核行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100%完成年报。

7.持续开展超期未检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巩固超期未检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清醒认识超期未检特种设备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反复性特点,充分运用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警示约谈、公开曝光等行政手段,加强对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压实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实现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的“动态清零”。

8.扩大监督检查覆盖面。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中关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要求,突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监督检查,实现从重设备安全检查向突出企业安全管理检查的转变。对全区4600余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全年对特种设备相关单位监督检查数量不低于5000家次。

9.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监察检验、投诉举报、事故事件等来源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电梯维保领域未按技术规范实施维保等行为,强化对使用单位监督管理,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持续严厉查处充装单位未落实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定和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或移动式压力容器等违法行为,提升充装环节安全水平。加大对特种设备行政执法案件的指导力度,规范特种设备执法行为,整体提升特种设备执法办案水平。

三、健全责任体系,提升监管效能

10.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区局、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职责,完善层级监管责任链条。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突出检查覆盖率、定期检验率、违法查处率等关键指标,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压紧压实。强化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督导,规范基层监察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工作衔接,持续保持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

1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生产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按照“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要求,推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按要求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岗位、人员,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年度自查率100%,切实履行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主体责任。

12.夯实检验检测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安全阀校验机构、气瓶检验机构、电梯检测机构等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规范行业检验机构服务定位,强化检验检测对监察的技术支撑,落实重大隐患报告制度。高质量完成重大活动的保障性检验工作。

13.完善节能监管责任。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导向,深入贯彻《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强化锅炉节能检查,逐步完善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加强制氢、输氢、加氢环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助力新区氢能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四、深化监管改革,创新工作机制

14.推进电梯安全监管改革。继续巩固电梯超期未检综合治理筑底工作成效,坚持超期未检“动态清零”。按照市市场监管委部署,试点推进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进一步提高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在前期“保险+服务”模式电梯安全综合保险试点基础上,联合区住建部门,研究推广利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购买电梯维修保险模式,打造电梯安全社会共治局面。

15.推动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推动总局现场监督检查APP使用,实现对现场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的信息化管理。研究推广叉车智慧化监管模式,完善“物防、技防、人防”并重的防控机制。

五、夯实工作基础,强化能力建设

16.加强基层履职能力建设。服务基层安全监察人员培训需求,以B类监察员培训取证、岗位实务培训、集中研修提升等形式,加强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宣贯培训。聚焦一线监管队伍能力提升,建立特种设备监察人员轮训机制,各市场监管所定期选派监察人员到区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轮训,加快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高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及时高效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17.提升风险预警能力。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的挖掘、分析,精准研判和辨识监管风险,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切实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18.强化安全宣传。结合“安全月”“质量月”等重要时段,大力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风险识别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充分发挥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作用,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曝光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19.提升应急应对和事故处理能力。做好《天津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天津市滨海新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宣贯工作。适时组织重点领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处置能力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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