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市场监管知保〔2023〕3号
关于印发《2023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相关室:
《2023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已经局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2023年4月20日
(联系人:杨丹丹;联系电话:65369656)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23〕11号)的总体要求,结合市知识产权局相关工作部署,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紧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推进实施,高质量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苑纳新
副组长:顾国洪、张冬青、周琳、梁日云
成 员:办公室、党建室、政务服务室、知识产权保护室、知识产权促进室、执法支队、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知识产权保护室,具体负责宣传周活动的组织推动、协调指导、总结报道等工作。
三、活动时间
2023年4月20日至26日
四、活动主题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有力支持全面创新
五、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的重大部署,围绕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司法、普法过程中的最新进展、落实举措和热点问题及时开展宣传解读,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宣传。
(三)围绕《规划》中期评估、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等重点工作,持续宣传报道《纲要》和《规划》一体推进、贯彻落实情况,全面展现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效能管理、高水平服务工作成效。
(四)结合改革开放45周年、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我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50周年等主题,全面系统回顾总结宣传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历程,特别是新时代十年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全景展示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
(五)宣传知识产权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通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普及活动,充分展现知识产权对内激励创新、对外促进开放的重要作用,提升社会公众“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意识,积极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为开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局面营造良好氛围。
六、活动安排
(一)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1.在辖区内大型商超、市场等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附件1)。同时,通过宣传册、单页、海报等,开展《专利法》《商标法》《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氛围。(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室、政务服务室、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二)召开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仪式
2.举办区知识产权发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22年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发展报告,发布2022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室、办公室、知识产权促进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3.举办知识产权科普教育基地(成果展厅)、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启动仪式。面向公众展示新区知识产权工作历程、重要成绩和科研成果,打造滨海特色知识产权保护名片。(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公室、知识产权保护室、知识产权促进室)
(三)开展知识产权“五进”宣传活动
4.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宣讲官”主题系列巡回宣讲活动。面向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单位、有知识产权需求的企业、辖区居民代表等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宣讲官”宣讲活动,实现区域全覆盖。(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室、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
5.开展华北陶瓷知识产权专场宣传活动。与胡家园街道、华北陶瓷联合举办以“尊重知识产权、诚信守法经营、助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进驻华北陶瓷交易市场开展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知识讲座,营造尊重知识、鼓励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胡家园街道市场监管所、知识产权保护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公室、知识产权促进室)
6.开展中新友好图书馆知识产权专场宣传活动。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女性和知识产权:加速创新创造”为主题,为女性创业者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促进室)
7.开展“红色商圈党建联盟”知识产权专场宣传活动。依托“红色商圈 党建联盟”,联合联盟企业居然之家等开展宣传培训活动。(责任部门:杭州道街道市场监管所、知识产权保护室、办公室)
8.知识产权宣传进校园。深入生态城第一中学、塘沽紫云中学等,开展知识产权科普讲座、竞赛活动等,增强在校学生知识产权意识,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促进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9.知识产权宣传进企业。开展“深学两会精神凝聚奋进力量”知识产权主题宣讲暨趣味运动会,向园区企业宣传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加快创新驱动 赋能滨海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路演活动,为新区中小微创新创业型企业提供创新路演展示舞台,呈现品牌核心价值。(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
10.知识产权宣传进社区。通过知识产权科普读物、展板等形式,向社区居民普及商标和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概念,提醒居民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鉴别假冒商品能力。(责任部门: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
11.老年人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深入村居、社区活动中心、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开展面向老年人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推进老龄保障工作,提高老年人识假辨假能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消费权益。(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室、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
(四)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宣传活动
12.发动全局团员青年深入重点商场、市场等场所,以派发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党建室、知识产权保护室)
(五)开展知识产权业务培训
13.举办知识产权特色小镇专题培训会。培训专利转移转化流程、法律风险规避、高校专利挖掘、专利开放许可等相关知识。重点介绍专利开放许可的流程和方式以及转移转化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风险等问题的解读。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专利许可的效率,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风险规避的意识及能力。(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促进室)
14.举办专利预审业务培训。宣讲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业务,解答企业在专利申请方面的疑惑,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工作能力与水平。(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六)助力企业海外维权
15.组织案例分享会。开展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工作站推荐会系列活动之我市出海企业海外维权成功案例分享会,由企业分享成功应对涉美337调查案例,提升企业海外维权意识和积极性。(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16.跨境电商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分享会。就跨境电商海外专利布局、商标品牌培育、美国337调查及联邦诉讼应对等问题,进行分享交流和研讨。(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17.开展跨境贸易知识产权培训会。在保税区森杨国际汽车城,面向重点企业开展跨境贸易知识产权培训会。(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促进室)
(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交流合作
18.联合三中院召开“构建多元解纷共同体”工作推动会。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纷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联动配合。(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八)开展集中销毁侵权假冒商品活动
19.联系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对我局查扣的侵权假冒商品依法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责任部门:执法支队、知识产权保护室、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
(九)开展“4•26”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20.以交易量大、消费集中的商场(店)、超市、专卖店、市场为重点场所,以与居民生活紧密相关的食品、家用电器、日用品、防疫物资等热点商品为重点品种,加大巡查力度,强化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和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室、执法支队、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十)开展“茶淀玫瑰香葡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活动
21.举办“茶淀玫瑰香葡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培训会,向滨海新区葡萄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和葡萄种植农户宣传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法律法规,加强地理标志的使用管理,促进地理标志产品提质升级。(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促进室)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理解和把握“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有力支持全面创新”活动主题的深刻意义,将知识产权宣传周的系列活动落实落细。
(二)抓住重点,注重实效。面向创新主体、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及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采取线上线下多样化方式,积极稳妥、安全有序地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要夯实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增强宣传工作实效,形成全区集中开展宣传周活动的良好态势。
(三)及时总结,按时报送。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宣传周活动信息、照片,并于4月28日前将宣传周活动照片、总结、工作情况统计报表(附件2)等材料报知识产权保护室。
附件:1.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标语
2.知识产权宣传周工作情况统计表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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