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23年“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津滨市场监管知促〔2023〕14号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23年“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相关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现将《滨海新区2023年“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
2023年9月6日
(联系人:林文婧;联系电话:022-65369981)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2023年“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纲要》《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工作部署,打击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行业秩序,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天津市2023年“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双示范”优势,依据《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强化知识产权代理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营造健康有序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为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知识产权代理监管问题短板,严格执法监管,强化日常监督,加强社会共治,推进行业自律。着力实现五个全覆盖:代理机构监管入库全覆盖,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核查处理全覆盖,涉嫌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机构约谈全覆盖,新增设代理机构执业指导全覆盖,代理数量较多的机构走访全覆盖。
二、主要行动
(一)强化执法办案,提高打击力度
1.重拳打击各类商标违法代理行为。建立品牌企业、重点企业联系沟通机制。加强案件线索摸排,广泛收集代理抢注、囤积热词商标、代理舆情与商注商管勾连等违法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跨部门、跨区域沟通协作,及时上报、协调处理。(责任部门: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知识产权促进室、知识产权保护室)
2.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积极协助市知识产权局开展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线索核实工作,及时收集、调取代理合同、交易信息等关键证据材料,避免无资质代理人员转移、销毁证据,并立即将相关线索、证据报市知识产权局依法做出处罚。(责任部门: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知识产权促进室、知识产权保护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3.加强虚假执业代理行为监管整治。及时督促不符合执业许可条件代理机构限期整改。对代理机构存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的,要加大整治力度;存在未落实签名责任制等行为的,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存在未以代理机构名义履行委托协议的,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责任部门: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知识产权促进室、知识产权保护室)
(二)强化日常监管,提高治理效能
4.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落实《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专利代理机构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查代理机构年度报告、主体资格、执业资质、变更事项、登记信息一致性、分支机构备案、代理师备案、规范执业等事项。(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促进室、知识产权保护室,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
5.强化代理机构信用协同监管惩戒。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推进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对近三年内受过知识产权代理行政处罚、列入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录的,不予立项或推荐申报上级项目。(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促进室、知识产权保护室、信用监管室)
6.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专项整治。全面梳理清查资助政策,强化工作绩效考核。深入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加强宣传指导。强化代理机构监管,从速撤回相关专利申请,针对申诉企业提供定制服务。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结合专利预审,做好源头治理。(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促进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
(三)强化社会共治,提高执业指导
7.加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社会监督。进一步畅通社会公众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加强监管信息公示,指导各类创新主体慎选、优选代理机构。发动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法律服务站及高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开展违法违规代理线索暗访、调查,协助开展证据搜集等工作。(责任部门: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知识产权促进室、知识产权保护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8.开展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执业指导。对设立时间不足半年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定期召开执业例会,从法律普及、政策引导等方面加强指引;对年度代理量较大的机构定期进行实地走访调研,提升其法律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引导规范执业。(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室、知识产权促进室,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
9.组织知识产权代理法制宣传培训。大力宣传《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教育和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守法开展业务。加大知识产权代理监管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提升专项整治的影响力和震慑力,推动形成专项整治压倒性声势。(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促进室、知识产权保护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强化行业自律,提高发展质量
10.强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自律意识。加强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衔接,坚决抵制代理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完善自律规范和惩戒规则,加大优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培育力度,引导机构树立质量优先的价值导向,优化行业发展环境。(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室、知识产权促进室,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
11.提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自治水平。持续推进代理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建设,推动机构向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优质化方向发展。督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合规报告等各类制度,促进服务机构合法经营。(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促进室、知识产权保护室,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
12.增强知识产权托管机构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机构监管,针对企业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细化签约服务企业帮扶清单,免费为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专业咨询,引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从源头加装知识产权违规违法护栏。(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促进室)
(五)强化平台建设,提高监管能力
13.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质量。推动五个开发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加强服务机构入驻审核、日常管理,建立有创新主体参与的动态管理和考核考评制度,引导入驻服务机构合规经营,对多次违规或被政府约谈、行政处罚的机构予以劝退。(责任部门: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14.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和知识产权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构建知识产权统计分析信息化系统,建立监管执法在线监督及视频远程实时监控系统;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知识产权服务网络。(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促进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15.建立专家咨询和专业支持机制。依托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专家库,发挥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建立知识产权代理监管办案咨询专家库,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强化与法律服务机构沟通交流。推进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工作,实现代理与审查联动管理。(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促进室、知识产权保护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行动由知识产权促进室牵头,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知识产权保护室、信用监管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同落实。
(二)明确实施进度。9月初,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细化工作措施;9月中旬至11月,全面排查、集中治理,按时完成任务;11月,总结经验、找准短板,持续推进。
(三)强化督导落实。深化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跟踪分析、督促指导,全面掌握实施情况和效果,及时解决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四)做好工作总结。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成效,汇总相关工作信息及案件处理情况,并于12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相关执法照片报知识产权促进室。
附件:2023年“蓝天”专项行动数据统计表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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