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2-06 16:16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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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市场监管委的指导下,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运用法治方式全面强化市场监管,严格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责任落实

    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统筹部署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纳入年度考核,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极大调动各部门抓好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将年度依法治区考核成绩纳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督促全局各部门落实任务。

    2.强化服务意识,创新行政许可

    创新构建滨海新区“1+1+N”商事制度服务体系,全市唯一试点开展高频证照联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12类39项联办事项全部上线,全面提速“准入、准营”;在自贸试验区试点推行“一企一照一码”,确定首批62个关联事项,大力推动企业信息一体化应用;拓展平台经济个体工商户集群注册登记,三家平台全部正式运行,完成个体工商户在线“秒批”136户。上线“企业开办智慧导航”,入库626个常见问题、6379条用户提问语条,7*24小时在线服务,并升级增设“排队告知、回拨服务”功能,累计服务8656人次。进一步打通数据堵点,上线“三品一械”广告许可“网上办”渠道,为企业提供“办理时限再提速、办件流程全公开、办理进度短信实时告知、审查结果在线获取”等多项便利服务。

    3.强化监管职能,守住安全底线

    一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修订《天津市滨海新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制度》,注重事中事后监管的部门协同,确保对市场秩序的总体控制力。截至10月15日,区级层面抽取419户经营主体开展联合检查,减少检查1626户次;各开发区抽取465户经营主体开展联合检查,减少检查1603户次。

    二是纵深推进“铁拳”行动,形成强力震慑。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在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及特种设备安全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加强监管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厉查办民生领域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组织开展了查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2023清风行动、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等22项专项工作。办理食品类案件1106件,罚没款金额1542658元;查办药械类案件150件,罚没款金额达到552692.2元。

    三是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成功举办京津冀市场监管执法协作培训会,三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齐聚滨海新区交流2023年京津冀综合执法协作工作思路并现场签订2023京津冀重点保护企业品牌备忘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健全决策机制

    贯彻做好《滨海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文件执行,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实现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我局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2.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管理

    截止目前我局共有公职律师19名,为加强对公职律师的管理及有效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制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聘请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为兼职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培训、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咨询等工作,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法律顾问组成人员。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促进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2.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完成新申领执法证16人,对年度内发生退休、调离等的29名执法人员及时收回执法证件,并上报区司法局予以注销,同时在市区两级执法监督平台、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作出调整,实现执法人员动态管理。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使用管理

    自2022年10月底开始,全面启动案源线索核查在线办理工作,2023年截至11月底,共有5024件不予立案案件通过区平台在线完成案源登记、核查处理、审查审批等工作。各执法部门通过执法监督平台共录入执法信息4035条,其中执法检查信息2255条,行政处罚信息1780条。按照司法局的工作通知,重新梳理执法平台的权责清单695项,其中改为主动履职的是117项,非主动履职的是578项。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加强廉政体系建设,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开展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总结暨“三争三创”作风建设提升行动。召开“提认识、转作风、强担当、创业绩”专项整治总结提升暨节前警示教育会,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面、不同业务类型的特点,组织排查廉政风险点172个,制定防范措施317条。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政府信息。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件,全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深入推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建立信访事项有序分流、依法分类办理的工作机制,2023年度通过智慧信访平台接收信访事项462件,通过市市场监管委信访流程接收信访事项66件,人民网、北方网留言板块共接收群众留言100件,及时受理和按期答复率达到100%,一次性化解率达到99.17%,参评满意率达到98.56%。

    (五)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严格落实《2023年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共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61次,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专业业务法律,邀请法律顾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行了授课,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进行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筹谋划,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作为述职重要内容。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学习宣传工作。领导班子在学懂弄通上带头示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3次集体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月3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相关议题精神。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律法规宣讲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2023年度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培训活动,利用“3·15”“4·26”“5·20”等时间节点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产权保护、世界计量日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但是仍存在覆盖面有限、普及率不高的问题,执法人员通过“边执法边普法”、“以案释法”等方式对管理相对人一对一普法的效果还不够显著,法治氛围还不够浓厚。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仍需持续推进

    通过行政执法案卷法制审核、行政复议等途径发现,个别执法人员仍存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能力不足问题,主要表现在利用音像记录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还不够充分。案件查处过程中取得的证据不够详实,对举报人的告知内容不够详细,执法过程的规范性、严谨性仍需提升。

    (三)执法队伍建设仍待加强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主动发现问题、依法处理问题能力尚需提升。法律队伍的专业素质需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需要进一步强化,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任重道远。

    四、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细化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职责,建立落实台账,组织开展自查,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继续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要求,推进“一制三化”改革措施落地,持续优化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更新权责清单。

    (三)加强制度建设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工作,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开展清理工作,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做好向社会公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内部工作制度,畅通工作流程。

    (四)持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通过加强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的管理,以“无事不扰、无处不在”为目标,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公平竞争、高效运行、健康发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做好制度落实作为工作重点,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做好执法信息公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强化执法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管理,行政执法活动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审核机构建设,按照审核事项清单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守住法律底线。

    (五)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进一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机制,健全舆情监测处理机制。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公开渠道、公开内容、公开方式。

    (六)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建设高素质的执法人员队伍,通过加强学习、培训、考核,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法治人才队伍业务能力。强化法治人员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在职人员积极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落实在执法中精准普法和服务型执法,加大市场监管领域普法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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