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价格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07 09:44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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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滨市场监管价格〔20242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价格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室:

    为深入贯彻2024年度全国、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现将《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价格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价格监管工作要点

    2024年滨海新区价格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市场监管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结合起来,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区委区政府、区局党委安排部署和总体要求,主动融入“大党建”“大服务”“大监管”“大执法”“大保障”五大领域建设,围绕增进民生福祉、维护价格秩序、服务经济回升向好为导向,善作善成稳民生,善谋善为促发展,善学善思强内功,在服务新区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恪守政治立身,强化党建引领

    (一)深化党建引领业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把握四个善作善成的重要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从大处着眼、通盘考虑,从小处着手、精雕细琢,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贯彻落实到价格监管工作中,在落实高质量发展任务中找准价格监管的定位和用力方向,做到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促发展,以发展稳市场、惠民生,开创价格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夯实行风建设,提升监管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部署,以具体行动和灵活载体不断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效果。强化依法监管、依规办事,提高价格监管的公正性、权威性和规范性。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日常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细化排查梳理价格工作中潜在易发、具有风险隐患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的价监干部队伍。

    二、坚持实干为民,维护价格秩序

    (三)建立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在对粮油肉蛋菜等重点民生商品价格进行常态化监测的基础上,做好突发事件重点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特殊时期第一时间启动价格应急预警机制,采用“日监测、周分析”以及线上线下价格同步采集的形式,综合研判价格趋势,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变化,消除舆情及价格矛盾纠纷隐患。

    (四)强化重要时段重点商品价格监管。加强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清明、端午、中秋七个重点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关注“天价月饼”、蟹卡粽子、高端白酒、时节商品、节庆礼品等群众关切度高的重点商品价格,加强巡查检查,倡导理性消费,正确引导市场预期。重大展会、活动赛事、公务员招录等重要考试期间,做好周边宾馆酒店价格巡查告诫

    (五)做好教育领域收费监管。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市、区关于“双减”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工作要求,加大教育收费检查力度,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重点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课外乱收费等行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各类机构组织研学旅游过程中价外收费、质价不符行为,以及收取保险费用过程中价格欺诈等行为。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行为检查,重点检查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中。重点检查公立和普惠制托育机构、幼儿园执行相关收费政策情况,民办托育机构和私立幼儿园执行明码标价情况。围绕家长学生集中反映的线索问题,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推动整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

    (六)配合做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监管,依法查处药品价格领域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行为。检查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零差率政策执行情况和中药饮片最高差价率执行情况。以收费项目多、金额高的科室为重点,强化对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监管。查处通过捆绑、组合方式提供医学检验服务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的行为,未按规定提供门诊诊查服务而收取诊察费等行为。

    (七)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随着旅游需求持续释放,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密切关注与旅游相关的“吃、住、行、购、游、停”六大元素,加强对景区景点、宾馆酒店、餐饮、停车收费等巡查检查力度,督促指导景区经营者、旅行社、酒店住宿企业、相关线上平台、餐饮经营者、停车场依法合规经营;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强化应急处置工作,提高价格舆情处置效率,避免各类“价格刺客”等旅游乱象发生。

    (八)加强化肥等农资产品价格监管。对化肥等农资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巡查检查和提醒告诫,督促相关企业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谋取合理利润,做好明码标价,不得出现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九)强化新业态价格监管。加强对网络购物、直播带货、网约车、网络货运等新业态领域价格收费监管,通过约谈平台企业和经营者强化价格政策宣传和提醒告诫,督促相关企业切实落实明码标价规定,规范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按照市市场监管委部署,加强价格欺诈、低价竞争、平台与商家定价权之争、大数据杀熟杀生等新型价格行为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积极维护网络平台领域市场价格秩序。

    (十)深化民生领域价格监管。聚焦重点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围绕殡葬、养老、停车收费等一个个生活“小切口”,严厉打击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同领域收费及价格热点、难点问题,满足群众普遍性、多层次、差异化的需求,进一步规范民生领域市场价格秩序,守护滨城“烟火气”。

    三、服务监管并行,创优营商环境

    (十一)进一步改进涉企收费整治工作方法。坚持聚焦突出问题,明确检查重点,寓服务于监管,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综合采取交叉检查、下查一级、集中检查等方式落实新的结构性降费减负政策,推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建立健全违规收费问题整改台账,不整改不销号、不落实不收兵,把涉企乱收费治理作为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的关键举措,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及政策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重点检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根据市市场监管委部署,结合滨海新区实际,重点检查建筑许可、竣工验收、专利申请等过程中各类评价、评审、报告编制收费。依法查处违规设立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滥用行政权力指定服务等违规行为,以及不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未脱钩单位承担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转嫁行政审批过程中中介服务费用等行为。

    (十三)重点检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规范政府收费行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严厉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利用行业特殊地位强制收费。重点检查举报数量多,经营性收费金额大的行业协会,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评比达标表彰、会议论坛、资质认定、考试考核、标准制定等活动违规收费,对违规收费零容忍。

    (十四)重点检查金融机构收费。聚焦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规范融资中介机构明码标价和服务收费。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不按照要求执行惠企政策等行为。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重点查处银行未按规定充分披露服务价格信息,以及在融资服务中不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转嫁成本、强制捆绑搭售保险或理财产品等行为。

    (十五)聚焦公用企业价格收费。继续开展水、电、气、暖价格收费检查,督促公用事业领域企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资费标准等信息。重点监管天然气管道运行和供水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费用、收取不合理费用,以及向用户转嫁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费用等违法违规问题。

    四、聚焦能力提升,完善机制建设

    (十六)建立健全价格监管工作机制。完善事前价格监管机制,坚持宣传告诫先一步、监管执法谋在前,密切关注商品、服务价格波动、舆情动态、行业动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针对性。立足价格监管工作职能,制作相关行业提醒告诫函,综合利用运用提醒告诫、倡议建议等形式,做到重要节点、重点工作提前研究部署,着力治好价格“未病”。

    (十七)深化横向纵向协同联动。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沟通协作,在信息交换、协同监管方面建立常态联系,推动价格监管社会共治。深入推进系统上下联动,围绕重点工作适时组织交叉检查等方式“以案代训”,发挥监管合力,形成价格监管“统一战线”。

    (十八)加强价格执法能力提升。进一步细化领域做实《价格业务指导专刊》,加大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市场监管委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解读力度,通过电话解答、现场指导、培训等形式,为基层执法中遇到的痛点、难点提供精准有效的解决方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价格监管执法水平。

    (十九)强化舆论宣传和典型案件曝光。主动对接新区融媒体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布价格监管举措、成果。增强风险意识,提高舆情应急处置能力,遇到价格舆情信息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及时查清情况,做到舆情动态早发声、稳处置。加大价格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发挥震慑作用,旗帜鲜明释放强监管、严处罚、护民生的信号,打造良好价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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