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滨海新区豁免登记场所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关于公开征求《滨海新区豁免登记场所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豁免登记场所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31号)和《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8〕61号),结合我区实际,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代拟了《滨海新区豁免登记场所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2月11日前反馈至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将意见发送至政务邮箱scjzws@tjbh.gov.cn,主题请注明“滨海新区豁免登记场所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信函寄至:天津市滨海新区迎宾大道与安阳道交口响螺湾滨海国泰大厦A座1809,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室(邮编:30045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滨海新区豁免登记场所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电话:022-65305074
附件:1.《滨海新区豁免登记场所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滨海新区豁免登记场所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022年1月28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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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22-6530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