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华润万家福州道分店)
发布日期: 2021-01-12 09:23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涉及我区1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滨海新区福州道分店经营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118日,中证检测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对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滨海新区福州道分店处进行监督抽检,并于20201126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TJ-G20110152),检验结论为“腐霉利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案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0122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滨海新区福州道分店处进行了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

    经查,2020118日当事人被抽检的韭菜共购进16公斤,为2020118日由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配送货值金额159.6

    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滨海新区福州道分店销售腐霉利超标韭菜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津市监滨免罚〔2020878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2日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