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天津市福美商贸有限公司)) |
天津市福美商贸有限公司:
为调查了解你公司委托天津中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芋干抽样检验不合格一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将《询问通知书》(津市监滨中塘询〔2021〕7号)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2021年4月30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
津市监滨中塘询〔2021〕7号
天津市福美商贸有限公司:
为调查了解你公司委托天津中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芋干抽样检验不合格一事,请你公司自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市场监管所207室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你公司与天津中滨食品有限公司签订的生产委托协议;
3.不合格批次山芋干生产记录、成品出库单等生产相关材料;
4.不合格批次山芋干销售台账、送货单、票据、记录、凭证等销售相关材料;
5.不合格批次山芋干缴税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与上述批次山芋干抽检不合格一事相关的材料。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办案人员:李鑫、王海豹
联系电话:022-63362541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1年4月30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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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22-6530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