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吴昊) |
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吴昊:
为调查了解天津市振兴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的设立登记相关事宜,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现将《询问通知书》(津市监滨寨上询通〔2024〕1号)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日期:2024年4月30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津市监滨寨上询通〔2024〕 1 号
吴昊:
为调查了解天津市振兴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的设立登记相关事宜,请于收到本询问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寨上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府北街9号南楼103室)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其他有关材料。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联系人:胡明杰 、 裴艳彬
联系电话:022-25699602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6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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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22-6530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