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市场监管质监〔2024〕25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燃气灶具等20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2024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滨海新区范围内(原塘沽、汉沽、大港区域)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燃气灶具等20类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产品包含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电动自行车用电池、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头盔、电风扇、电水壶、燃气灶具、热水器、吸油烟机、配电箱、保鲜膜、食品包装用纸袋、塑料购物袋、塑料容器、纸杯、汽油机油、液化石油气、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化肥等,共抽查产品108批次,其中合格94批次,不合格14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2.96%。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电动自行车。抽查3家生产企业、29家销售企业的39批次产品,合格25批次,不合格14批次。重点对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防火性能、标识与警示语、布线、连接、对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二)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抽查3家销售企业的4批次产品,全部合格。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三)电动自行车用电池。抽查5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全部合格。重点对2hr 容量、大电流放电、重量比能量、不同温度下的容量、快速充电能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四)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抽查1家销售企业的1批次产品,合格。重点对车辆识别代号、主要尺寸、转向装置、乘坐人数、间接视野装置、防盗装置、外部凸出物、制动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五)头盔。抽查4家销售企业的4批次产品,全部合格。重点对结构组成、规格、壳体、缓冲层、佩戴装置、质量、视野、护目镜冲击强度、护目镜可见光透过率、护目镜耐磨性、表面摩擦力、固定装置稳定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六)电风扇。抽查2家销售企业的3批次产品,全部合格。重点对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七)电水壶。抽查2家销售企业的4批次产品,全部合格。重点对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八)燃气灶具。抽查1家销售企业、5家销售企业的12批次产品,全部合格。重点对气密性、热负荷、燃烧工况、温升、结构的一般要求、熄火保护装置、耐热冲击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九)热水器。抽查1家销售企业的1批次产品,合格。重点对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十)吸油烟机。抽查1家销售企业的1批次产品,合格。重点对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十一)配电箱。抽查1家生产企业的1批次产品,合格。重点对爬电距离、电气间隙、介电性能、电击防护和保护电路完整性(保护电路有效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十二)保鲜膜。抽查2家销售企业的3批次产品,全部合格。重点对感官、浸泡液、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 Pb 计)、脱色试验、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特定迁移总量(以己内酰胺计)(限 PA 材质)、氯乙烯特定迁移量(限PVC、PVDC 材质)、特定迁移量(以锑计)( 限 PET 材质)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十三)食品包装用纸袋。抽查1家生产企业的2批次产品,全部合格。重点对感官、浸泡液、总迁移量、重金属、铅(Pb)、砷(As)、甲醛、荧光性物质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十四)塑料购物袋。抽查1家销售企业的2批次产品,全部合格。重点对感官、浸泡液、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 Pb 计)、脱色试验、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特定迁移总量(以己内酰胺计)(限 PA 材质)、氯乙烯特定迁移量(限PVC、PVDC 材质)、特定迁移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十五)塑料容器。抽查5家生产企业、4家销售企业的10批次产品,全部合格。重点对感官、浸泡液、总迁移量、重金属、铅(Pb)、砷(As)、甲醛、荧光性物质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十六)纸杯。抽查4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全部合格。重点对渗漏性能、杯身挺度、感官指标、感官、浸泡液、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铅(Pb)、砷(As)、甲醛、荧光性物质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十七)汽油机油。抽查1家销售企业的1批次产品,合格。重点对泡沫性(泡沫倾向/泡沫稳定性)、运动黏度、黏度指数、倾点、水分、机械杂质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十八)液化石油气。抽查2家生产企业、1家销售企业的3批次产品,全部合格。重点对密度(15℃)、蒸气压(37.8℃)、组分、残留物、铜片腐蚀(40℃,1h)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十九)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抽查6家生产企业的6批次产品,全部合格。重点对外观质量、规格尺寸、重量允差、表面保护层质量、气密试验、耐液压性、跌落试验、耐堆码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二十)化肥。抽查1家销售企业的1批次产品,合格。重点对总养分、总氮、有效磷、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水分、粒度、标识、总镉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开展后处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1.2024年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燃气灶具等20 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24年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燃气灶具等20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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