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组成人员的通知 |
津滨市场监管执监〔2025〕1号
关于调整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办法》(津滨司联发〔2020〕5号)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决定调整区市场监管局法律顾问组成人员,调整后人员组成如下:
一、首席法律顾问
刘淑菊
二、专职法律顾问
李行 李欢 王胜
三、外聘法律顾问
蔡 兰 北京中银(天津)律师事务所
苏 醒 北京中银(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晓静 北京中银(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雅楠 北京中银(天津)律师事务所
黄卫国 北京中银(天津)律师事务所
张玉梅 北京中银(天津)律师事务所
其中,外聘法律顾问聘期为3年,聘任期限自2025年1月13日至2028年1月12日。
2025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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