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内蒙古蒙花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 |
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李唐虎:
为调查了解内蒙古蒙花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相关问题,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现将《询问通知书》(津市监滨新村询通〔2025〕2号)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日期:2025年2月17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
津市监滨新村询通〔2025〕2号
李唐虎:
为调查了解内蒙古蒙花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相关问题,请于收到本询问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路1243号201室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内蒙古蒙花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主体资质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关销售亚麻籽等相关商品时张贴的宣传材料(横幅或照片),及宣传时间、相关商品销售情况。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联系人:王世明、张云峰 联系电话:022-65270248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7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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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22-6530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