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王玉琴涉嫌广告违法)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王玉琴(原天津市滨海新区福参堂海参经营店经营者):
为调查了解你(单位)在原天津市滨海新区福参堂海参经营店经营场所内发布广告的情况,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现将《询问通知书》(津市监滨杭州道询通〔2025〕16号)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日期:2025年4月28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
津市监滨杭州道询通〔2025〕16号
王玉琴(原天津市滨海新区福参堂海参经营店经营者):
为调查了解你店涉嫌广告违法一案中,你店在原天津市滨海新区福参堂海参经营店经营场所内发布广告的情况,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路2419号杭州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 原天津市滨海新区福参堂海参经营店的资质材料、原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2. 原天津市滨海新区福参堂海参经营店经营场所内发布广告的数量、广告制作协议、广告费用等与广告发布有关的材料;
3.与本案相关其他证据材料。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联系人:冯序芹、 张洪磊
联系电话:022-66300879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5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80
联系方式:022-6530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