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天津市滨海新区热卖聚鑫超市有限公司—鲟鱼)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0-10-17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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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0年09月17日,我局委托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对天津市滨海新区热卖聚鑫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中华鲟鱼进行检测,并于2020年10月15日出具了检验报告(№:Z02025)。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09月17日,我局委托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对天津市滨海新区热卖聚鑫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中华鲟鱼进行检测,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情况。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0月16日对天津市滨海新区热卖聚鑫超市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经查,当事人于20200915日通过电话联系,从塘沽金元宝农产品批发市场鲜活水产厅HY-19号冠军鲜活水产经销店购进的中华鲟鱼,购进了9斤,进货单价每斤12.3元,货款金额110元。截至10月16日已全部售出,销售价是每斤29.8元。

    (三)召回情况。当事人已制定召回计划并发送《召回通知书》,对于全部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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