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霍兴刚)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0年11月27日,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受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对霍兴刚经销的鲫鱼进行监督抽检,并于2020年12月10日出具了检验报告(No:LSD1120865)。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11月27日,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受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对霍兴刚经销的鲫鱼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地西泮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情况。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10日对当事人处进行了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发现上述不合格鲫鱼。经查,2020年11月27日当事人从王顶堤批发市场卖鱼的散户手中购进30斤鲫鱼,购进价格是8元/斤,销售价格是9元/斤,已售出30斤,全部售出,没有库存。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也无法提供供货方资质及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情况。当事人已张贴《召回通知》,因商品已全部售出且时间较长,目前未能召回。
2021年3月5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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