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和平鸽商务酒店等4户企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天津滨海新区和平鸽商务酒店等4户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天津滨海新区和平鸽商务酒店等4户企业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其行为违反了《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我局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现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果主张以上权利,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2021年3月18日
附件:1.相关企业名单
2.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附件1
相关企业名单
1.天津东方罗马洗浴休闲会馆
2.天津嗨朝网吧
3.天津滨海新区和平鸽商务酒店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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