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信用评价和分级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为加强医疗器械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引导依法诚信从业,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强化科学监管理念,做好分级监管工作,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水平,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信用评价和分级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4月6日前反馈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cjyxs@tjbh.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信用评价和分级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信函寄至:天津市滨海新区迎宾大道与安阳道交口响螺湾滨海国泰大厦A座1808,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区市场监管局药械监管室(邮编:30045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信用评价和分级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5日—2021年4月6日
联系电话:022-65305085
传真:022—65306334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信用评价和分级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1年3月25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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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22-6530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