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
为推进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引领作用,助力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津滨政办发〔2020〕27号)、《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津滨市场监管〔2021〕5号),制定了《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将《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22日。公示期内,对具体条款有异议的,可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提出,提出异议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1-1.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2.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1.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2.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 9 月 10 日
(联系人:林文婧;联系电话:65369981;传真:65369981;邮箱:scjcjs@tjbh.gov.cn)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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