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遴选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人及托管银行的通知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1-11-10 17:14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障碍语音播报

    关于公开遴选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人及托管银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管理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津滨政办发〔202027号)、《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津滨市场监管〔20215号),现公开遴选基金管理人及托管银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基金存续期为7年,其中5年投资期,2年退出期。基金以10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作为引导资金,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基金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以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原则,重点投向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对被投资企业参股但不控股。

    运营期间基金管理费为实缴出资总额与已退出项目投资本金差额的2.5%。在基金年化收益率超过约定基准收益率时,超额投资收益的20%分配给基金管理人。基金清算存在收益时,将所属政府收益的50%让渡给基金管理人及其他社会投资人。

    二、遴选程序

    意向机构按要求进行申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遴选1家基金管理人、1家托管银行。

    三、遴选条件

    (一)基金管理人

    1.依法设立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有一定的社会资金募集能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2.管理团队至少有2名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资深知识产权代理、法律、评估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

    3.有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能够为所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4.具有一定的政府引导基金管理经验及知识产权投资运营经验,并具有较为丰富的知识产权项目储备资源和明确的基金投资策略。

    (二)基金托管银行

    1.成立时间五年以上,取得托管资质的国有银行;

    2.具有股权投资基金托管经验,有独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托管部门和专职人员,完善的托管业务流程制度和内部稽核监控及风险控制制度;

    3.近三年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无重大过失及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四、主要职责

    (一)基金管理人

    1.办理基金备案相关手续;

    2.负责向社会进行募资,报告基金运行情况;

    3.对基金拟投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估、尽职调查,向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出投资方案;

    4.代表基金以出资额为限对被投资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二)托管银行

    1.负责基金资金的拨付指令管理、清算和日常监管;

    2.向基金管理人报送基金托管报告;

    3.发现基金资金出现异常流动现象时随时报告。

    五、申报材料

    (一)基金管理人

    1.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人申报书

    2.附件材料:参选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从业资质复印件、相关管理制度、过往投资管理案例、基金募资计划及其他佐证材料。

    (二)托管银行

    1.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托管银行申报书;

    2.附件材料:参选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的财务报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及其他佐证材料。

    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A4版面,盖公章、骑缝章,一式五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政务邮箱scjcjs@tjbh.gov.cn

    六、其他要求

    请意向机构于202111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人申报书

         2.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托管银行申报书

         3.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的通知

         4.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1110

    (联人:郑俊飞;联系电话:65369976联系地址:滨海新区迎宾大道国泰大厦1804室)

    checktaskdate=&unchecktaskdate=&ssbm=&fromcontentid=&enddate=&thirdtitle=&showtitle=&titleformatstring=False_False_False_&check_isadmin=True&check_username=scjgjadmin&check_checkdate=2021/11/10 17:15:42&check_reasons=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本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