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天津市幸福商贸有限公司)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2-08-12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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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幸福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黑珍珠葵花籽。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421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受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天津市幸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黑珍珠葵花籽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案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2526天津市幸福商贸有限公司处进行了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经查,2022421当事人被抽检的黑珍珠葵花籽共购进15公斤,为202244日购进于天津市河北区果缘香坚果销售商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货值金额为297元。

    天津市幸福商贸有限公司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天津市幸福商贸有限公司购进涉案“黑珍珠葵花籽”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天津市幸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黑珍珠葵花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2元;2.罚款人民币1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津市监滨处罚〔2022〕4763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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