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小六干货经营部)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2年4月27日,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受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小六干货经营部经营的琥珀核桃仁(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并出具检验报告(No:LGD0422200),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4月27日,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受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小六干货经营部经营的琥珀核桃仁(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并于2022年5月26日出具检验报告(No:LGD0422200),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情况。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5月2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3月10日从天津市鑫佰利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琥珀核桃仁(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0kg,购进价格30元/kg,销售价格50元/kg,截至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上述不合格批次琥珀核桃仁(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已销售完毕,现场未发现销售上述不合格批次琥珀核桃仁(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情况,未采取强制措施。当事人留存了购进上述批次琥珀核桃仁(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购进票据、供货商资质以及检验报告。
另查,2022年3月10日当事人购进上述被抽检的琥珀核桃仁(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后忘记卸货,载有被抽检的琥珀核桃仁(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货车长时间停放在万欣街农贸市场门口停车场处,导致被抽检的琥珀核桃仁(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处于高温、阳光直射状态,不符合储存条件,致使过氧化值超标,当事人向生产厂家天津市鑫佰利食品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情况说明。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情况。当事人于2022年5月27日在其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公告,召回其销售的上述琥珀核桃仁(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目前尚未有消费者退回该批次琥珀核桃仁(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1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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