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市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天津鑫汇饭点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第三条之规定,2018年8月20日移交公安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伊顺食品经营部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第三条之规定,2018年10月9日移交公安机关。
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
被抽检的该批次产品使用的是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初次设计的老包装灌装的标签,原包装标签存在瑕疵。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5月更改了原来包装标签,目前用新的包装取代了有瑕疵的旧包装,原来老包装停止使用。2018年8月2日该公司下属的食盐销售公司通知各经销商,停止该批次产品销售、全部下架,在8月17日前对71.99吨未销售产品召回。对购买本批次商品的经销商和消费者实施换货或赔偿处理。免于处罚。
天津滨海新区尚百联商贸有限公司
该批次的伊真陈醋酿造食醋总酸项目不符合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要求,标准指标总酸,g/100ml ≥3.50,实测值3.24,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因当事人履行索证索票义务,免于处罚。
谭光宝(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锦州道市场水产2号)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第三条之规定,2019年3月8日移交公安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金永和快餐厅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第三条之规定,2019年3月25日移交公安机关。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80
联系方式:022-6530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