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发布2017年第46批特种设备单位行政许可发证前公示的通告 |
津市场监管特〔2017〕163号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发布2017年第46批
特种设备单位行政许可发证前公示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申请单位经受理、鉴定评审等程序,符合相关许可规则的要求,现将拟准予许可单位(名单见附件)予以发证前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许可单位和许可项目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示联络单位反映。
公示联络单位: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22-27182109 传真: 022-27182109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C座314室
邮编:300070
附件:2017年第46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单位名单
2017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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