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转发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燃气锅炉风险警示通告的通知 |
市市场监管委
转发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燃气锅炉风险
警示通告的通知
各区局,各锅炉检验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由于环保需求,我国燃气锅炉的数量快速增加,相应的燃气安全风险也随之加大。为了保障燃气锅炉的安全运行,进一步加强锅炉安全监察及检验检测工作,质检总局办公厅发布了《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燃气锅炉风险警示的通告》(2017年第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遵照执行。
各区局要进一步加强燃气锅炉的检查和查处力度,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各锅炉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把检验关,提高检验检测水平,为锅炉安全监察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锅炉生产及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生产、使用燃气锅炉,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产品合格、使用安全,努力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附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燃气锅炉风险警示的通告
2017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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