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恢复市特检院电梯鉴定评审工作的通知 |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恢复市特检院电梯鉴定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局、市特检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市市场监管委《关于暂停市特检院电梯鉴定评审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特〔2017〕96号)规定,日前市特检院已就电梯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市场监管委对整改报告进行了确认,符合《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的相关要求,决定自本文发布之日起,恢复市特检院电梯鉴定评审工作。
市特检院应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不断加强内部管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补齐工作短板,压实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严把许可评审关。
2017年8月22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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