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17-09-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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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

    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各区局,机关各处室及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国办发201756号)部署要求,根据质检总局支树平局长在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工作要求,落实《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检办监2017400号)、《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流通领域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工商办字〔2017120)、《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监函2017915号)等文件要求,扎实做好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在前期电线电缆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现将《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912

    (此件主动公开)


    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国办发201756号)部署要求,根据质检总局支树平局长在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工作要求,落实《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检办监2017400号)、《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流通领域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工商办字〔2017120)、《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监函2017915号)等文件要求,扎实做好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在前期电线电缆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切实保障电线电缆质量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坚持打击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属地监管,通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进一步落实电线电缆生产、销售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电线电缆生产、销售企业的质量违法行为,将电线电缆CCC获证企业、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及未获证企业均纳入整治范围,实现对我市电线电缆生产、经营企业的排查整治全覆盖,全面排查电线电缆产品质量隐患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市场监管委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林立军

    副组长:杨振林、吴挺、石玉颖、郭成明、李静、苏德芬

    成员单位:委办公室、审批处、执法监督处、法规处、党建处、机关党委、企管处、消保处、市场处、竞争执法处、网监处、质监处、认证处、稽查总队、市许可证审查中心、市质检院、市投诉举报中心、委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作风纪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质监处及稽查总队共同承担,抽调相关精干人员集中办公,统一协调组织回头看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整治工作。

    三、主要工作

    (一)各区局要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专门机构,参照市市场监管委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并重点在人员安排、经费投入、车辆使用等方面予以全面支持。各区领导小组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组织好本辖区生产及流通领域电线电缆自查、排查、整改、案件查处等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整改到位、执法检查到位。

    (二)针对重点企业的检查回头看工作,应在2周内全部完成。

    (三)通过近一段时期的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回头看等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电线电缆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

    (四)对(主动)关停的企业,由区局负责监管不得擅自生产。

    (五)针对重点企业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

    (六)对无需证书的生产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

    (七)对流通领域的企业严厉打击销售侵权假冒电线电缆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电线电缆质量和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无强制认证标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对销售无厂名、厂址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来源不明的商品的,一律依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销售不合格商品进行行政处罚上限处罚,同时追踪溯源,一查到底。

    (八)市场监管委组成八个检查组进行督查。

    (九)各区局组成若干组开展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此次专项回头看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国办发201756号)部署要求,贯彻质检总局支树平局长在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工作要求,是在前期电线电缆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决落实好各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局要结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制定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统筹科、所、队的优势资源,将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对隐患整改督促不力的单位,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在各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法处置,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即查即报,第一时间上报委领导小组,由其报送市政府及质检、工商总局。

    专项整治回头看期间,各区局要于每天下班前报送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并填报《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上报表》(见附件)。对于线索明确的案件,要在严格依法查处、督办的同时,直报委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报送总局执法司;对于涉及CCC发证企业的重大问题和情况,要直报委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报送国家认监委。

         

    联系人:骆建香

      话:13803036525   箱: 内网OA邮箱

    附件: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上报表

    201791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上报表

    时间: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区局盖章

    专项整治工作发现问题

    (总体情况)

    发现问题企业数

    (附企业名单和问题)

    责令整改企业数


    整改到位企业数


    CCC获证企业整治情况

    发现问题企业数

    (附企业名单和问题)

    责令整改企业


    存在问题并通报认证机构企业数


    生产许可证获证

    企业整治情

    发现问题企业数

    (附企业名单和问题)

    责令整改企业数


    拟撤销/吊销生产许可证企业数


    注销生产许可证企业数


    无需证书企业整治情况

    发现问题企业数

    (附企业名单和问题)

    责令整改企业数


    整改到位企业数


    流通领域企业整治情

    发现问题企业数

    (附企业名单和问题)

    责令整改企业数


    整改到位企业数


    执法办案情况

    立案查处企业数/案件数

    附企业名单和问题

    通报有关监管部门的案件数

    附企业名单和问题

    移交司法案件数

    附企业名单和问题

    报请地方政府取缔企业数

    附企业名单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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