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发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2017年第3号)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17-09-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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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2017年第3号)

    经我委对天津北药大通医药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认为该企业已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委决定发还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公布(附件)。

    附件:发还药品GSP认证证书企业有关信息

    附件

    发还药品GSP认证证书企业有关信息

    2017年第3号)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发还日期

    1

    天津北药大通医药有限公司

    A-TJ14-067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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