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2017年8月) |
天津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
(2017年8月)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我市部分媒体进行监测,2017年8月份共监测到违法药品广告7次,涉及1个药品品种(详见附件),其中违法情节严重的有:
广告中标示的药品“舒筋定痛片”
该药品广告中宣称“滑膜炎、关节僵硬疼痛只需服用三盒,游走性风湿、肩周炎、老寒腿、颈椎横突、腰椎间盘突出只需服用五盒,类风湿、关节变形、大骨节病、股骨头坏死只需服用八盒”“我是某某路公交气车司机,我叫高某,我就有2个病,颈椎第三节,腰椎四节、五节膨出…吃了乐仁堂的浓缩汤药…,我一共就吃了五盒,我的颈椎病、腰椎病全治好了”等内容,存在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 2017年8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汇总表
2017年10月11日
附件
2017 年8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汇总表
序号 | 产品 类别 | 广告中标示名称 | 通用名称 或产品名称 | 生产企业名称 (或证件持有者) | 违法广告播出次数 |
1 | 药品 | 乐仁堂浓缩汤药 | 舒筋定痛片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 7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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