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元旦、春节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各分局、区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市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元旦、春节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津工商市字〔2010〕4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分局要将“两节”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于2011年2月21日前,通过OA系统报区局市场(合同)处,遇有重大情况、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
附件: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
元旦、春节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2.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元旦、
春节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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