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市场监管知促〔2022〕3号
关于开展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自查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建立健全长效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机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治理的工作合力,规范专利申请秩序,现就做好规范专利申请行为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滨海新区各开发区市场局,各市场所,相关行业协会,专利代理机构,各创新主体。
二、工作重点
(一)专利申请情况核查
1.《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详见附件)第三条规定的六种情形;
2.单位或个人是否故意将相关联的专利申请分散提交;
3.单位或个人是否提交与其研发能力明显不符的专利申请;
4.单位或个人是否异常倒卖专利申请;
5.单位或个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是否存在技术方案以复杂结构实现简单功能、采用常规或简单特征进行组合或堆叠等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常理的行为;
6.其他违反民法典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扰乱专利申请管理秩序的行为。
(二)评价指标情况核查
1.是否存在不符合实际的增长率评价指标的情况;
2.是否存在将专利申请量作为部门工作考核重要依据的情况;
3.是否设置专利申请量的约束性考核评价指标;
4.是否以行政命令或者行政指导等方式向地方、企业和代理机构等摊派专利申请量指标;
5.是否存在相互攀比专利申请(包括PCT申请)数量的情况。
(三)资助和奖励情况核查
1.资助范围是否限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包括通过PCT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2.资助方式是否采用授权后补助形式;
3.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
4.是否不资助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
5.专利资助政策是否已开始优化,以保护和运用为导向,强化专利保护运用,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开发区市场局、各市场所、各有关单位要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明确职责分工,有序推动行动开展。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利用各种媒体,提升规范专利申请行动的知名度,提高创新主体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意识。
(三)加强自查,做好总结。各开发区市场局、各市场所组织辖区内行业协会、代理机构、各创新主体开展自查自纠,相关核查情况、整改措施和处理结果请于2022年4月8日前通过OA形式报送区局知识产权促进室。
附件: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
2022年3月26日
(联系人:郑俊飞;联系电话:65369976)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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