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滨电梯安委会〔2020〕1号
发布日期: 2020-03-24 16:21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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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滨电梯安委会〔2020〕1号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各相关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区市场监管局代章)

    2020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当前,随着新区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电梯使用量与日俱增,特别是居民住宅小区电梯尤为突出。为进一步提升新区电梯安全整体水平,确保电梯运行安全,切实服务和保障民生,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按照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攻坚整治行动工作整体部署,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电梯安全综合协调办法〉的通知》(津滨政发〔2018〕8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增强抓好电梯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实现电梯安全管理从行政监督为主向社会综合治理的转变,扎实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全区在用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水平,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发生,为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保障。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4月底。

    三、整治重点

    居民住宅小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企业厂房等重点点位在用电梯。

    四、工作方式

    统一组织、联合行动、上下配合、各负其责。

    五、职责分工

    (一)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统筹组织推动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各街、镇、各市场监管所、各特种设备监察组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检查;依法查处电梯安装、改造、维保、使用、检验检测和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相关单位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负责综合业务指导和整治情况督导。

    (二)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安排相关人员参与联合检查,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关于明确街镇电梯管理责任的通知》(津滨市场监管〔2016〕33号)规定,履行本辖区四项电梯管理行政检查权;督促电梯使用单位排查电梯安全隐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电梯问题隐患整改;指导督促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积极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三)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公示电梯有关信息;依法查处电梯安装、改造、维保、使用、检验检测和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相关单位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四)各市场监管所

    积极配合特种设备监察室工作,抽调执法人员(最好为持特种设备监察员证的人员)参与联合检查;查办电梯违法违规案件。

    (五)滨海特检中心

    为联合检查组提供必要技术支持,对存在问题的电梯提供专业整改建议。

    六、检查内容

    (一)作业人员

    大型商业综合体电梯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证件。

    (二)使用登记及警示标志

    1.是否有使用登记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是否在下次检验期限内。

    2.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是否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三)安全设置

    1.电梯内设置的报警装置是否可靠,联系是否畅通。

    2.抽查呼层、楼层等显示信号系统功能是否有效,指示是否正确。

    3.门防夹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4.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入口处急停开关是否有效。

    5.限速器校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四)维保情况

    1.是否有有效的维保合同,维保资质及人员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2.是否有维保记录,并经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维保周期是否符合规定。

    (五)使用单位自查情况

    使用单位是否严格开展自查,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隐患。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

    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克服消极应对、走走过场的形式主义。

    (二)落实责任,推动任务完成

    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解决电梯安全运行这一民生问题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履职尽责,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协调联动,切实解决问题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电梯问题隐患,综合考虑监管、民生、技术等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针对性整改方案,全程跟进物业单位、维保单位整改进展,对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或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单位,移交执法部门依法从严处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认真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要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多部门协调解决电梯问题好的经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把握特点,研究电梯安全管理长效举措,以此为契机推动新区电梯安全行政监督与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双提升”。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联合检查组于每周二下午16:00前将《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上报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监察室。

    附件:1.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电梯安全综合协调办法》的通知

         2.街镇电梯执法事项目录

         3.公示电梯有关信息告知书

         4.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场检查表

         5.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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